核监管设备供应链精益化管理体系的研究与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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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成单位: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
登记编号:CAPE-CXCG-2024-G-2-056
登记年份:2024
发布时间:2024-07-17
成果主要完成人
刘润智、翟贞来、詹 静、顾观宝、张泽林、罗政刚、李晓菊、马文烈
项目概况
我国核安全法规定“为核设施提供核安全设备设计、制造、安装和无损检验服务的单位,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许可”,对于涉及核安全相关的设备,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安全设备目录,规定了钢制安全壳、安全壳钢衬里、压力容器、热交换器泵、堆内构件、控制棒驱动机构、阀门等19个核安全机械设备类别,以及传感器、电缆、电气贯穿件、仪控系统机柜、电动机、变压器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等9个核安全电气设备类别,而其中又包括了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活动不能分包的关键技术16大类20品类,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不能分包的关键技术18大类29品类,对上述设备设计、生产制造采用许可证制度。
核安全设备目录涵盖设备种类众多、涉及供应商数量庞大,管理要求严格、难度系数大,一直以来是设备管理的难点和要点,因此如何对这些核监管设备实现有效管理、高效管理和闭环管理,如何做到管理到位、管理透彻,如何避免管理不出错,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,保证核安全,这成为核电设备管理的难点和痛点,同时也是核电设备规范化管理的核心关注点和首要关注事项。
核监管设备管理作为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工程公司”)核电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,为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,工程公司设备采购与成套中心建立起了“核监管设备供应链精益管理体系”的核监管设备管理模式,并且充分应用于实践工作中,通过长期的实践检验,已获得良好的实践效果。